先分紅后用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最后再轉讓股權。詳細表述同時見《分紅、轉股稅收政策解析》,因既涉及到股權,也涉及到股息,這里再敘述一次。(股權轉讓所得與股息的轉化) 例如,A公司投資M公司的初始投資成本為4000萬元,占M公司股份的40%,B公司出資6000萬元占M公司的60%股份,由于雙方持股比例接近,公司治理屢屢引發(fā)矛盾,因此A公司萌生去意,準備將其持有股份全部轉讓給B公司。截止股權轉讓前,M公司的未分配利潤為5000萬元,盈余公積為5000萬元。2009年A公司將其股份作價12000萬元全部轉讓給B公司,股權轉讓完成后,M公司成為A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A公司轉讓方案有四個: 第一種方案:直接轉讓股權。A公司股權轉讓所得=12000-4000=8000萬元。應繳企業(yè)所得稅=8000萬×25%=2000(萬元),A公司在M公司享有的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份額不能直接扣減。 第二種方案:先分紅后轉讓。M公司先分紅,A公司根據持股比例可以分得5000×40%=2000(萬元),分紅后A公司股權轉讓所得只能是12000萬元-2000萬元=10000(萬元)。A公司分得股息紅利2000萬元免稅,股權轉讓所得=10000-4000=6000(萬元),股權轉讓所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6000×25%=1500(萬元),比較起第一種方案來,少繳稅500萬元。 第三種方案:先分紅,然后盈余公積轉增資本,再轉讓。M公司先分紅,分紅后A公司股權轉讓收入只能是10000元,由于盈余公積無法分紅,可以采取盈余公積轉增資本的方式,增加股權的計稅基礎從而降低稅負!豆痉ā167條規(guī)定,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carbone-kacerovsky.com)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因此M公司的盈余公積5000萬元,恰恰是注冊資本1億元的50%!豆痉ā169條規(guī)定,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因此,M公司可以2500萬元盈余公積轉增資本,轉股后公司的注冊資本增加至1.25億元,其中A公司的投資成本變?yōu)?0002500×40%=5000(萬元) 因此,A公司股權轉讓所得=10000-5000=5000(萬元),應繳企業(yè)所得稅=5000×25%=1250(萬元),比較起第一種方案來,少繳稅750萬元,比較起第二種方案,少繳稅250萬元。 當然該方案中,不分紅而是以未分配利潤以及盈余公積全部轉增資本,再行轉讓股權,最終結果是相同的。同先分紅的方案比較只是,股權轉讓資金由M公司出,還是由B公司出的區(qū)別。(轉增是該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是不是按照轉增后進行調整,還是保持原來賬面成本不變?如是后者,則非免稅而是暫緩納稅,在股權轉讓時繳稅) 第四種方案:清算性股利。A、B公司商討認為即使按照第三種方案,繳納稅款依然過多,因此決定運用清算性股利來避稅。根據《公司法》35條規(guī)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yōu)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yōu)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即,一般情況下,按照持股比例分紅,但是全體股東也可以約定分紅。 因此,M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約定A公司可以優(yōu)先分紅,公司章程規(guī)定,A公司可以優(yōu)先分紅,只至5000萬元為止,以后公司取得利潤,B公司再進行分紅。因為公司有股息紅利5000萬元,因此約定A公司可以全部分走,A公司分紅5000萬元后,股權轉讓價格變?yōu)?2000-5000=7000(萬元) 2500萬元盈余公積再轉增資本,轉增后A公司的投資成本變?yōu)?000+2500×40%=5000(萬元) 因此,A公司股權轉讓所得=7000-5000=2000(萬元),應繳企業(yè)所得稅=2000×25%=500(萬元),比較起第一種方案節(jié)稅1500萬元,比較起第二種方案節(jié)稅1000萬元,比較起第三種方案節(jié)稅750萬元,節(jié)稅效果非常明顯。 但是,第三種方案在稅收上得到認可是沒有問題的,而第四種方案存在稅收風險。A公司一次性分紅5000萬元,實質是清算性股利,即:將股權轉讓所得轉換為股息紅利所得。早在2000年,國稅發(fā)【2000】118號文件第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guī)定:被投資企業(yè)(M)對投資方(A)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yè)(M)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金而低于投資方(A)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沖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yè)的股權轉讓所得,應并入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從字面看A公司分紅所得的5000萬元,并未超過被投資企業(yè)M公司累積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即:沒有超過1億元的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從理論上來說,A公司分得的5000萬元都已經交過稅了,均屬于稅后利潤,雖然超過了A公司的持股比例分紅,但是國家稅款并未受到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