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的生活中公司章程的變更對一個公司來說是一個比較重要的事件,公司法對我們來說又是一個相對來說比較模糊的認識,而我國編制的公司法對公司相關的行為有什么樣的規(guī)定呢。上海公司注冊網小編在這里就公司章程變更公司法有哪些解釋為大家做詳細的介紹,以便大家了解相關法律。 我國關于公司章程修改的相關規(guī)定主要集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主要有如下幾條:《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十)修改公司章程;……”!豆痉ā返谒氖龡l:“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guī)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公司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的規(guī)定,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通過我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不難看出,我國法律對公司章程的修改規(guī)則主要為如下幾個方面: 1、修改公司章程的主體專屬于公司權力機構。股東(大)會屬于公司的權力機構,修改公司章程的權限應當也必須屬于公司股東(大)會,這也屬于各國的立法通例。 2、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須以特別決議的形式作出。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公司內部組織結構及外部經營行為的根本規(guī)則的變更,對公司影響甚大,而且還可能關系到其他不同主體的利益調整,因此,公司法將公司章程的修改規(guī)定為特別決議事項,從而提高了通過章程修改所需表決權的比例,此種特別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也是各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通例。 我們可以看出公司章程的變更對一個公司來說尤為重要,需要公示的權利部門決定,股東大會就是公司的權力部門。所以想要變更公司章程必須由公司的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相對來說這部分法律對我們日常生活中還是比較遙遠的,希望大家做一個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