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權質押登記部門是哪個部門? 股權質押登記部門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設立及轉讓限制】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xié)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二、哪些權利可以質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條 【權利質權的范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股權質押登記部門是哪個部門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