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的關系是什么 總公司管理分公司,對所屬分公司在生產經營、資金調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揮、管理、監(jiān)督的權利,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是與總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在業(yè)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在法律、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屬于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個公司持有或通過協(xié)議方式受到另一個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和公司一樣,都是獨立的法人,可以作為法人進行相應的各類活動,子公司若有責任在子公司的責任范圍內負責。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子公司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占有、使用的財產屬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資產負債表。 【法律依據(jù)】 《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以上是91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總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的關系是什么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